pissoffree

情绪垃圾桶。

about Liam

感觉和Liam有关的一切都很美好,很可爱,但显然这样的美好可爱与“温馨”“柔软的童年的绒毯”什么的完全不是一个概念。这大抵是他天生的,如果有宿命的存在的话,那这就是宿命中一直潜伏着的,美好与可爱。大多数人都很宠他很尊重他,都真挚地仰慕着他,但又和对万人迷的仰慕完全不同。对,他有许多烦心的事,心碎的回忆,可是他看起来永远干净利落,没有什么需要遮遮掩掩。就像Gallagher家的孩子们一样,他们漂亮又开朗,讨人喜欢,但不油腻也不世故。Liam真的属于极其少见的那一类人,一个人同时真正拥有sweet and cool的特质,有棱有角却在芸芸众生中显出阴柔的特质。他的身上的特质都是那么简单,我是说,他完全不是嬉皮风格或波西米亚风格,他穿着同一种颜色的衣服裤子,好像试图把自己的一切归零、极简化,可事实上他没有任何想要说明的,也许他只会说——这只是我,我他妈的就只是站在这里。

我第一次听Oasis是去年春天吧,当然也是从那个时候才开始听摇滚乐。绿洲算是知道得比较早的乐队,看照片觉得很酷,是那种正派角色的酷,那时候也不知道什么“工人阶级代表”“曼城足球流氓”之类的论调。先听的单曲the Masterplan,觉得深邃,有种先知感,当然这只是第一印象。后来是暑假,睡前用耳机,得出的感受是“人声漂浮在吉他的狂澜之上”。去年暑假算是我广泛听歌的一段时间,各种摇滚乐队都开始听了,也会去听一些indie或盯鞋,但是除了披头士外没有一支乐队是深入听的。

莉很美,有时候也会被缸撩到,骨科应该有很多料吧,但一直以来我都只算个普通歌迷,我也不打算拿当初追披头士或mclennon的热情来追其他乐队或cp了。看到有人说“热爱音乐而不是音乐背后的那个人”,也许过度关注“那人”会使喜欢变味吧,但我想我要做的还是“爱他们”,“爱Liam”,而不是过度的“关注”,我是真的被LG,被绿洲深深吸引了,而且还想要了解得更多,甚至掌握得更多。

去了莉的gig,这是我第一次看gig,所以对莉有了一种特殊感情,像是拥有了一段共同经历。我很高兴是他,很高兴能和人群一起喊他的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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